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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晋中市采取措施加强种苗质检执法工作 |
| 更新日期:2008-6-5 来源:晋中市林业局 作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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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了进一步加强种苗执法质检工作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强化林木种苗“四证一签”(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、种子或苗木检验合格证、病虫害检疫证和标签)管理,日前晋中市林业局发出通知,要求各县(市、区)一是要加快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。除省级发证范围外,以各县(区、市)林业局核发为主。市林业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发证情况、两证使用及档案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,在在全市通报检查结果。二是严格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、标签的管理。林木种苗在出圃运输、经营、使用时必须附带“两证一签”(即检验合格证、病虫害检疫证和标签),坚决杜绝无证种苗流入市场、进入造林绿化工程。三是强化种苗市场监管,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经营。各县(区、市)要对生产、经营许可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督促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办理证件,超过有效期后要及时换证。市林业局每年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许可证予以检查,对检验合格证和标签使用情况进行抽查,进一步强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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